不起诉案例:检察机关对本所陈婷、刘小虹律师承办的张某某涉嫌盗窃案做出不起诉决定

发布于: 2025-05-28 19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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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某某系长沙某小区业主。某日,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身着工作服、佩戴工牌来到家中检修时,在得知张某某家中有大量燃气需求时,提出了“优惠使用燃气”的方案。张某某轻信了该说法,让工作人员对其家中燃气装置进行了改装,导致涉嫌盗窃罪。案发后,张某某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坦白了以上事实,并将少交的燃气费部分全额赔偿给了燃气公司。

 

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,陈婷律师、刘小虹律师接受委托担任张某某的辩护人。通过仔细阅卷、了解案情,并积极与承办检察官充分沟通,提出了张某某系该房屋业主,受燃气公司的诱导,法律意识淡薄且不具备燃气设备专业知识,在改装当时无法预见构成盗窃燃气的后果,主观恶性小,犯罪情节轻微,且具有坦白、积极退赃,认罪认罚等减轻处罚情节,对其不起诉更能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,检察机关采纳辩护人意见,依法对于张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
 

 

辩护律师提醒:

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,任何时候都要对法律心存敬畏。以改动燃气表的方式达到少交燃气费的目的,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,当少交的燃气费达到盗窃罪“数额较大”的入罪标准时,将面临盗窃罪的刑事指控。若破坏燃气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,一旦经检查认定有发生火灾、爆炸的危险,则可能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,而该罪属于危险犯,无需数额即可认定。

 
 

陈婷律师简介

 

陈婷,专职律师,广泛涉猎不良资产、婚姻家事、合同纠纷、交通事故等损害赔偿案件、劳动争议等各类案件,秉着做事先做人的原则,认真做好手头的每个案子,力求保障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最大化。

电话(微信同号):18890357316

Email  :  66095808@qq.com

 

刘小虹律师简介

 

刘小虹律师为本所专职律师、涉外律师,英语六级,湖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。取得了国际商务师资格证书,曾通过商务部驻外机构人员选拔考试,被派驻中国驻尼泊尔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,任三等秘书。

刘小虹律师擅长涉外案件,如提供涉外咨询服务,2024年4月,与律所谭文健主任一起前往中非经贸合作促进研究会,与肯尼亚工业和商业联合会湖南处首席代表Fredrick就中非经贸中合同纠纷的争议焦点问题进行了沟通和分析,列出了纠纷中需要补充的证据材料,并给出了初步解决方案。同时,也办理刑事案件,如2025年3月底,担任被告张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的辩护人,最终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。此外,参与了企业合规业务,如2024年7月-9月参与企业合规工作,作为第三方组织专家组秘书,负责会议及现场考察记录,意见收集与整理,撰写合规整改情况报告,等等。所办理的案件均得到了较满意的结果。客户的满意和认可是我不断前行的动力。

工作之余仍坚持学习,参加了金融、税务、家事,尤其是涉外领域的法律培训。先后参加了2024年6月29日全国律协首期在长沙启动的“全国律协2024年涉外法律服务大讲堂”培训班和2024年10月27日-11月2日,长沙市律协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举办的“2024年长沙市涉外律师人才培训班”,通过系统的学习,开阔了思维,提升了专业素养和涉外实务能力,坚定了在涉外法律领域深耕的信念。

刘小虹:专职律师、涉外律师

手机:15084790726

事务所咨询电话:0731-82196188

Email: christy_liu0821@126.com

 

 

编辑:汤婷
 审核:谭文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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